騎樓走廊地,也就是一般俗稱的「亭仔腳」,稅法上屬於建築基地的一部分,因此稅捐單位的認定是以基地上是否有建築改良物為前提,如果是屬於沒有建築物的空地,就無法適用減免地價稅的規定。地方稅務局表示,供公共通行的騎樓走廊地,上端沒有建築改良物,則可免徵地價稅,其他依下列規定減徵地價稅:
1.無建築改良物者全免。
2.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一層者減徵1/2。
3.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二層者減徵1/3。
4.地上有建築改良物三層者減徵1/4。
5.地上有建築改良物四層(含以上)者減徵1/5。
稅務局指出:只要是騎樓打通供行人自由通行,就可以申請減免地價稅,以減輕稅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