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協助中低收入之家庭解決居住問題,內政部營建署每年推動「住宅補貼」提供租金補貼、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今年度受理申請時間為100年7月5日至8月15日止,且購置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除了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500萬元額度)搭配使用外,償還年限也延長為30年(其中政府利息補貼年限最長20年),可減輕有購屋需求民眾每月攤還房屋貸款本息之負擔。
該方案係協助中低收入戶解決居住問題,故其申請資格有限制家庭年收入及每人每月平均收入均須低於一定金額以下(詳表一),如以臺北市為例,家庭年收入要低於158萬元,且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5萬1,779元,則符合申請條件。另為積極協助弱勢家庭解決居住問題,若申請人之家庭成員具列冊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受家庭暴力侵害者及其子女、單親、重大傷病者、原住民、重大災害災民或申請人為65歲以上老人,於評點時將酌予加分且適用第一類優惠利率(即按「郵儲利率減0.533%」機動調整,較第二類優惠利率少0.575%,詳表二)。
該方案之相關申請條件及規定,民眾可至內政部營建署網站(http://www.cpami.gov.tw)點選「快捷服務」項下之「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查詢,且自100年7月5日起,於該專區亦可下載申請書,如民眾無法上網者,也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索取。另受理申請期間,內政部營建署設有諮詢專線02-21927171,將於100年6月22日起提供專人諮詢服務,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洽詢。
詳細請至:http://ehi.cpami.gov.tw/Net/subsidy/subsidies_09.html